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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人民群众:
一年一度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在这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春分清明期间,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文明祭祀,树立文明丧葬新风,倡导现代祭祀理念,营造安全有序的祭扫环境,特向全区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移风易俗,树立新风。更新传统殡葬观念,倡导骨灰存放、树葬、花葬、壁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葬法,提倡骨灰撒散或深埋、不留坟头;不私建坟墓,把更多的人类生存土地留给子孙后代,造福于人民。
二、绿色环保,文明祭祀。百善孝为先,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文明祭奠,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
三、示范引领,以身作则。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等要在节俭治丧、文明祭扫等方面作表率,及时制止不文明、不安全的祭扫行为,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树立文明祭扫观念。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要积极开展文明祭扫志愿服务活动,发挥示范引领,弘扬文明新风。
四、安全有序,平安祭扫。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祭扫,避开祭祀高峰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为道路交通顺畅、市民出行安全尽一份力。自觉遵守《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不在交通要道两侧、景区及水源地等处建坟立碑和焚烧冥纸。
广大市民朋友们,文明祭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移风易俗,倡导新风,保护环境,营造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的清明节。
(区民政局 余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