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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法院按照与区总工会加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的相关规定,依法将三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委派至工会开展调解工作,三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用时15天,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
三起案件的原告均曾供职于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因被告拖欠三人劳动报酬遂向区法院提起诉讼。区法院经过甄别且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将三案委派到区总工会进行调解。因被告在外地无法到区法院参加调解,经协商后调解员便组织三名原告到区法院诉讼中心,被告利用广东诉讼服务网进行“线上+线下”的“面对面”调解。
“被告,原告的请求你听清楚了吗,你有什么意见?”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三名原告依次提出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劳务费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的请求,调解员就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费用承担和支付时间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调解,最终双方在30分钟内达成一致意见,三名原告当场收到了被告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诉讼费用。
“他之前就答应了支付给我们劳务费,后面就反悔了,如果这次他到了支付时间后又不支付给我们怎么办?”调解成功后,三名当事人向调解员表达了自己的担心,“这个可以放心,法院会按照你们今天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到你们手上,如果到期被告拒不支付,你们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得到调解员的答复后,当事人终于放下心来,再次郑重地向调解员和法院表示感谢。
据了解,区法院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拓大多元解纷“朋友圈”,先后与市仲裁委员会、市律师协会、市物业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区总工会、区侨联等组织签订合作备忘录,积极邀请专业力量参与到对应类型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矛盾纠纷解决“菜单库”,群众可以“点菜式”按需选择矛盾纠纷化解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协议法律效力,使诉前调解更权威、人民群众更省心。
(区法院 郑曼玲)